通知(仪容仪表专项整治通知)
通
知
各年级长、班主任:
为提升我校学生文明层次,树立良好的文明仪容形象,根据《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学生守则》的有关规定,政教科按照学校领导的要求,决定从本周起开展仪容风纪专项整治。现将整治的有关事宜安排如下,希各位年级长、班主任认真贯彻执行,按时做好各阶段的整治工作:
一、整治内容:重点整治学生衣着、头发、首饰、指甲等方面的仪容仪表。
二、学生仪容仪表要求:
1、头发:不得染发、烫发。男生不得留长发、胡须,发长以不盖住耳朵,不到衣领为准;女生长发须挽起。
2、指甲:不得留长指甲,不得涂指甲,保持指甲整洁。
3、穿着:不得戴头饰、首饰、项链等,不得穿拖鞋、背心进入教学区,严禁穿坦胸露背等奇装异服,穿着力求整洁美观、朴素大方。
4、每周一和周五须穿校服,其他时间提倡穿校服。
三、整治阶段及要求:
1、各班自查自报自改阶段(时间
﹙1﹚由班主任组织本班同学自查,填写《仪容仪表不符合要求学生情况登记表》,并于本周六上午前交到政教科
(2)本周六(补下周一课)下午班会课时间、各班主任要认真设计并上好“注重仪容仪表,做文明学生”主题班会课,学校将组织有关人员随机观摩;
(3)组织学生观看“现代文明礼仪”图片展;
(4)各班主任要在本周内找长期不注重个人仪容仪表的同学逐个谈心教育,有必要时,也可利用家长参与,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促使学生能在
2、年级检查整改阶段(时间
(1)对于少数在班级自查自改阶段,仍然未改的同学,各班主任要在
(2)高一、高二年级要利用年级团委、学生会干部开展以“树文明形象、展礼仪风采”主题的年级学生演讲活动,把整治活动引向深入。
3、学校抽查整改阶段(时间
(1)对在第二阶段年级长已找谈心,但仍然未改的学生,各年级长要在
(2)学校将组织有关领导与老师在宿舍门口、学校门口等地点,或利用班会课、晚修课时间进行抽查,对个别屡教不改者,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总结巩固阶段(时间
政 教 科
仪容仪表不符合要求的学生情况登记表
班级: 上报时间:2007年 月 日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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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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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 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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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着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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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指甲、首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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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 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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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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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班主任要在本周六前将仪容仪表不符合要求的本班学生名单报到政教科。
经第一阶段本班自查自改后,仍然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合要求的学生名单,要按通知要求第二次送报政教科。